散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兹为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经合伙经营 ,因乙方另图其他事业,声明解除合伙,甲乙双方同意议定散伙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乙方退伙,而脱离与甲方的合伙关系。
第二条自乙方退伙后即 年 月 日起,关于 有关一切事项均归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该笔款项在三年内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每半年结算一次,分六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币 元,在甲方支付完第四笔款项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变更的费用由 承担;双方均确认之间无任何纠纷,无债权债务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请求三方再提此事。
第四条 甲乙双方均确认按上述方式清算合伙债权债务及资产清算,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有异议,本协议签订后至办理营业执照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应缴税费,并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事项均归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干。
第五条 散伙方式为甲方退还乙方的所有投资款项后,乙方不再与甲方及甲方经营的 有任何关系,所有证件及归属为甲方一人独有,如果甲方未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所有款项视作违约,甲方支付乙方违约赔偿金共计 元。
第六条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差旅费、违约金等赔偿。
第七条 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第八条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合伙项目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